各年级: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30号)第十八条规定,“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一、新增入库认定对象及要求
本学期新增入库对象为非2022年秋季家困生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农村和城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含农村和城市)、孤儿学生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学生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残疾的)、烈士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县级及其以上工会部门认定)等特殊情况及近期(上学期采集后)因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新增入库和提高认定困难等级的学生应提供对应类型佐证材料。
二、家困生动态调整
1、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应重新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等级。(要求为极少部分学生家庭经济近期发生较大变化的学生,且较大变化需提供依据)
2、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并提出申请,学校应重新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困难等级。(要求为极少部分学生家庭经济近期发生较大变化的学生,且较大变化需提供依据)
3、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本学期转专业至其他学院或休学等手续的应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本学期新增入库的同学需以下材料:
l 2023年春季学期新增特殊群体及突发情况自采集统计表(电子档);
l 《best365网页版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档)注: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无修改痕迹;
l 佐证材料(纸质);
2,等级调整同学需填写:
l 2023年春季学期家困生异动汇总表(电子档)
四,时间及材料上交要求
1,电子档材料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打包电子档材料在 之前发送至QQ邮箱:
19级2037466460@qq.com ;20级3594863168@qq.com; 21级3119131948@qq.com;22级2630514179@qq.com(如果班级中无新增和等级调整请各位班长及时通过QQ邮箱发送:XX专业XX班无新增和等级调整)
2,纸质档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时间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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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2